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
    ● 本次担保数量:人民币4.5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被担保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但总额不受此次互保金额限制。 截至2006年2月,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共计提供6.091亿元的银行借款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5.5亿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06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提案》,为了满足公司日常融资的需要,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集团")进行银行融资互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5亿元。
    上述担保经过董事会审批后还需提交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后即签约生效。
    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5亿元。截至2006年2月,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已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共计提供6.091亿元的银行借款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玉古路166号
    法定代表人:楼忠福
    注册资本:8.5亿元
    经营范围:从事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企业的股权风险投资、实业型风险投资、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的咨询)及科技成果转让的相关技术性服务,企业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实业投资。
    银行信用等级:中国人民银行3A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截至2005年12月31日,控股集团(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40.08亿元,负债总额97.56亿元,净资产12.85亿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1年;
    3、担保金额:总计人民币4.5亿元;
    4、反担保:被担保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但总额不受此上额限制。目前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已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6.091亿元的银行借款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与控股集团进行银行融资互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融资的需要;同时控股集团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且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已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共计提供6.091亿元的银行借款担保。本次互保仍需被担保方提供相应的担保,被担保方以其所有资产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足以保障公司的利益。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上述担保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公司将要求其提供反担保措施,并在实施后按照有关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对外担保的详细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5.5亿元,不包括为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20,000万元,无逾期担保。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9,712.66万元,逾期担保金额为零;其中为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其他关联方及其他单位担保24,712.66万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四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