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襄阳汽车轴承集团公司与天胜轴承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国有法人股转让合同书》中"保证自股份收购报告书公布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联合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提出股改动议。
    "的承诺,公司非流通股东襄阳汽车轴承集团公司于2006年3月24日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06年3月27日起特别停牌,进入股改程序。
    遵循股权分置改革的操作程序,公司已制订出股权分置改革预案并已报送至襄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目前仍处于待批阶段。
    特此公告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