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7万保险营销员面临大考 中高级证书投放在上海试点
    昨日记者从中国保监会中介部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于日前签署第3号主席令------《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中第四十三条规定,保险公司不得委托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这意味着全国147万保险营销员管理门槛获实质性提升。
    近4.4万农保营销员将被授予资格
    城市要全部持证上岗,但农村涉及原有"老人保"遗留问题要通过授予方式解决。
    据悉,与《规定》同时下发的还有《关于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授予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介部负责人指出,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授予制度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严格把关、择优授予、总量控制"。总授予人数占本辖区内保险营销员总人数一般不超过3%,经济发达地区授予人数占比原则上应低于经济欠发达地区。
    但该负责人透露,《通知》只是过渡性的规章。
    按照《通知》要求,申请授予的人员应当由乡镇及以下农村地区的保险营销服务网点管理,并且符合:年龄不低于40岁;具有农村基层户籍;连续从事保险销售工作不少于三年;上一年度代理保费收入不少于1万元等7项要求。粗略计算,有近4.4万农村保险营销员将通过授予方式获取销售资格。
    建立全国查询信息系统
    "(系统)建成后,将是中国乃至世界最大的资格证明公开查询网络信息系统",该负责人介绍。目前保监会正在搭建一个全国实时信息共享的保险营销员及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管理系统平台。其中山西起步最早,广东、福建、北京、江苏等也正在建设中。上述负责人表示,信息部和中介部正在组织研究,以尽快开发出全国网络信息查询系统。
    据悉,网络系统建成后,保险营销员的资格证书和展业证书都要发生变化,将参照有关部门对导游的管理方式------挂牌上岗。
    中国保监会中介部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正在研究制定保险营销员划分为不同级别的资格证明和展业证明。除了最基本资格证书外,还要根据保险营销员单科考试情况如健康保险、投资联结保险等,分别给予中级或者是高级证书。
    据悉,中级或者是高级证书授予将由行业组织进行管理,其试点将首先选择在上海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