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一个有趣的现象在股改中发生了,上市公司的股东终因支付对价,丢掉了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宝座。
中天科技(600522.SH)今天发布公告,由于实行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方案,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如东县中天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如东中天”)对中天科技的持股比例将由29%变更为24.27%,原第二大股东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天集团”)持股比例将由原来的28%变更为24.63%。 从而使原来的第二大股东变成中天科技的第一大股东。
从公开信息显示,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因此,如东中天因为股改支付对价,最终丧失了对中天科技的第一控制权。
由于支付对价而丧失第一控制权,中天科技在目前来说还算第一例。其原因是中天科技的对价方案:整体10送3.2;大股东如东中天直接按照10送3.2的水平执行;其他六家非流通股股东按照10送3执行,剩余10送0.2的对价由如东中天代为执行;江苏省电信公司南通分公司在执行完10送3的对价后,剩余的1840523股股份全部用于代替中天集团执行对价。
对价执行后,中天集团以0.36%的微弱优势,取得了中天科技的第一大股东宝座。
中天集团在今天同步发表声明:没有进一步购买中天科技股权或出售中天科技股权的计划,没有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组织结构、高管人员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调整的计划。 (责任编辑:刘雪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