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11日,天奇股份接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浦浩清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由于公司董事浦浩清自 2005年3月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来未正常履行董事职责,连续六 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未主动联系公司说明原因;同时,未按要求对公司 2005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未能勤勉尽 责地履行董事职责,证券交易所对其作出公开谴责的决定。
    鉴于浦浩清的行为,公司已于2006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上审议通过《关于提议股东大会免去浦浩清董事职务的议案》,并将上述议 案提交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