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5年4月10日下午3: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于4月1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黄琴丽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对公司2005年度经营及运作情况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能,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公司管理制度以及公司重大投资、财务支出等各项日常事务等进行监督,切实有效地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检查,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地公司2005年度的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本年度没有募集资金可供使用,不存在相关内容。
    4、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收购、出售股权和资产等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发生。
    5、关联交易是否公平
    2005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都经过了合法的决策程序,是在公平交易的原则基础之上进行的,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6、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报告正文》及《公司2005年度报告摘要》,并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05年度报告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由董事会编制,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0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公司严格遵守《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规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坏帐准备计提政策的议案》,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调整部分坏帐准备计提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谨慎性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上述第一、第二项议案须经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0六年四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