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交所新发布的《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公司2006 年的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关于200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0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一.200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0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在2005 年年度报告正文中已详细披露,其实际发生的总金额为 31,508.90 万元,比年初预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13,327.86 万元高出18,181.04 万元。 其原因是:(1)报告期内,本公司将所持有的武汉特种锅炉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锅公司”)90%的股权与武汉锅炉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武汉锅炉集团博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裕公司”)90%的股权进行了置换。博裕公司已成为本公司的子公司,原属本公司的子公司特锅公司已成为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方,因而导致本公司采购原材料和销售特种锅炉产品的金额大幅上升;(2)由于本公司的订单增加,锅炉相关配套产品均有所增加,与关联方交易量也有所增加。
    二、预计公司2006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总金额(万元)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去年的总金额
采购原 采购阀门 武锅集团阀门有限责任公司 4,500.00 6,500.00 2.71% 5,476.33
材料 采购锅炉辅机 武汉特种锅炉成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2,000.00
销售 材料 武锅集团阀门有限责任公司 400.00 14,400.20 5.08% 18,060.01
产品 锅炉产品 武汉锅炉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材料 武锅集团锅炉安装公司 0.20
特种锅炉产品 武汉特种锅炉成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9,000.00
提供运输服务 运输服务 武锅集团运通有限责任公司 6,500.00 100% 7,804.56
本公司租生产 租金 武汉锅炉集团有限公司 650.00 686.00 100% 168.00
用地及房屋 武锅集团锅炉安装公司 36.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武汉锅炉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江 注册资本:玖仟零伍拾玖万陆仟元整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珞路586 号
    经营范围: 对授权经营管理的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锅炉、压力容器及相关机电产品的技术开发、设计、成套安装及国家批准的进出口业务;汽车货运;(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2)武汉锅炉集团阀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汉林 注册资本:叁仟壹佰万元整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珞路586 号
    经营范围:发电设备的阀门及辅机配件、石化天燃气阀门、压力管道阀门、流体控制系统阀门、减温减压装置、阀门研磨机及相关机电产品的设计、制造、运输、调试、维修和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科研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3)武汉锅炉集团锅炉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正兴 注册资本:叁佰捌拾万元整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珞路586 号
    经营范围:P≤9.8Mpa 锅炉安装、A 级锅炉修理、锅炉配件、金属材料、保温材料销售、锅炉辅机及配件制造、B 级锅炉及附件的技术开发、咨询和服务。
    (4)武汉锅炉集团运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建平 注册资本:陆佰万元整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珞路586 号
    经营范围:汽车运输、铁路专用线、货物承运到达业务、汽车修理兼营汽车配件销售、轮胎修理、充气、补胎。
    (5)武汉特种锅炉成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祥富 注册资本:壹千壹佰陆拾捌万元整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珞路586 号
    经营范围:各类工程承包、成套设备和各类锅炉辅机设备销售。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武汉锅炉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一、第五项之规定。
    (2)武汉锅炉集团阀门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武汉锅炉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之规定。
    (3)武汉锅炉集团锅炉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武汉锅炉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之规定。
    (4)武汉锅炉集团运通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武汉锅炉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之规定。
    (5)武汉特种锅炉成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武汉锅炉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之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公司的财务状况分析认为:他们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形成坏帐的可能性极小。
    4.预计与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关联方公司 交易金额(万元)
武汉锅炉集团有限公司 5,650.00
武汉锅炉集团阀门有限责任公司 4,900.00
武汉锅炉集团锅炉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36.20
武汉锅炉集团运通有限责任公司 6,500.00
武汉特种锅炉成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11,000.00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按照公平的市场价格交易。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货物、销售货物、运输产品、租用生产场地等,这些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业务行为,且长期以来与各关联方维持业务往来。
    2. 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锅炉的生产与销售,其商品购销本着公平竞争、合理论价的原则向包括关联方在内的购销方进行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业务行为。
    3. 说明交易是否公允、有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4. 说明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0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公司200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预计将达到《股票上市规则》之相关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与之签订合同。其结算方式为按合同规定进行结算,该等合同还未履行完毕。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