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06 年3 月30 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06 年4 月11 日上午10:30 在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应出席董事6 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 5 名,董事薛元勋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陈玉林先生出席并代为表决。会议由徐明波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将审议通过的议案公告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投票表决,选举徐明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聘任徐明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聘任梁淑洁女士为董事会秘书(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总经理徐明波先生提名,聘任王勇波先生为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经总经理徐明波先生提名,聘任席文英女士为财务负责人(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聘任王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四、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议案(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 六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简历情况
    徐明波先生,1964 年生,公司主要发起人、创办者和核心技术带头人。军事医学科学院博士毕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军事医学科学院课题组长、助理研究员、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总经理;是我国自己培养的青年基因工程中、下游技术专家,是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先后主持完成了四项国家级高技术重点研究项目,发表论文40 余篇,并获一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两项北京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北京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现兼任中国生物工程学会理事及产业化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1994 年12 月起任公司总经理至今,2003年10 月起兼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双鹭立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勇波先生,1964 年生,大学学历,副研究员,1987 年毕业于南京大学生物化学专业,军事医学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课题组长,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两项、北京市科技进步一、二等奖各一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2003 年被评为北京市工业系统百名优秀工程技术人员。1998 年12 月起任本公司总工程师,2000 年8 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未在其它企业兼职。
    梁淑洁女士,1966 年出生,大学学历,1984 年毕业于济南军区军医学院,1992 年至1995 年入西安政治学院组织人事专业学习,同年到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从事组织人事和干部管理工作。2002 年2 月到本公司工作,2002 年5 月起任办公室主任,2003 年6 月被聘为董事会秘书。未在其它企业兼职。
    席文英女士,1963 年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师,毕业于河南财经学院,在新乡化学纤维厂任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1998 年任公司财务部经理,2003 年6 月起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在其他企业兼职。
    王莉女士,1979 年出生,大学本科,2001 年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财政税务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先后任办公室科员、财务部会计,2004 年9 月调入公司证券部,2005 年2 月起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未在其他企业兼职。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具备的能力。
     独立董事(签字):马贤凯、魏素艳
    二OO 六年四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