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专审报字( 2006) 第ZA059 号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机场”)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了深圳机场2005 年12 月31 日公司及合并的资产负债表、2005年度公司及合并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以下简称“会计报表”),并于2006 年4 月10日签发了深南财审报字(2006)第CA396 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深圳机场编制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200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资金占用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资金占用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深圳机场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对资金占用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深圳机场2005 年度会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会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深圳机场实施于2005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专项说明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2005 年度深圳机场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本专项说明应当与已审计的会计报表一并阅读。
    附送: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05 年度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汇总表
     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有限责任公司 周学春
    中国注册会计师
    袁龙平
    中国 . 深圳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