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普审字[2006]第0325 号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05 年12 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05 年度的利润表及合并利润表,2005 年度的利润分配表及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以及2005 年度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华普审字(2006)第0326 号]。 在为贵公司2005 年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工作中,我们对截至2005 年12 月31 日止贵公司和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计。提供真实、完整的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是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提供的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专项说明。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并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和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现将贵公司和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报告如下:
    一、截至2005 年12 月31 日止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注1:占用资金利息的计息基数为年度内月平均占用余额,利率为2.25%(年)。
    注2:原名黄山金马集团有限公司,2005 年10 月更名。
    二、经审计,我们未发现贵公司及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1.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及相互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情况;
    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3.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4.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5.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三、截至2005 年12 月31 日止,贵公司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
    注3:截至2004 年12 月31 日止,黄山众泰集团有限公司为贵公司6,000 万元短期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05 年12 月31 日止,黄山众泰集团有限公司没有为贵公司提供担保。
    注4:2005 年7 月4 日,黄山众泰集团有限公司归还3,000 万元借款,同年10 月8 日,归还余下2,000 万元借款。至此,该项担保已解除;注5:2005 年5 月17 日,黄山众泰集团有限公司提前归还1,500 万元借款,该项担保已解除,已公告。
     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肖厚发
    中国 合肥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朱宗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永忠
    2006 年4 月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