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职工年均工资又涨4000元
本报讯(记者李莉)近日,市统计局公布,2005年本市职工年均工资为32808元,比2004年的28348元多出4460元。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通知,根据平均工资的变化,本市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者的缴费工资基数从2362元改为2734元,下限随之从1417元调整为1640元,上限从7087元调整为8202元。
根据市统计局的数字,2005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734元,因此今年本市职工社保月均缴费工资基数也调整为2734元。社保缴费上限为缴费基数的300%,即8202元。也就是说,不管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有多高,其缴费工资基数最多也只能是8202元。下限为缴费基数的60%,今年为1640元。外地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如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640元,仍以1640元作为缴费基数。
此外,对于享受社会保险补助的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为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具体数额为1914元。 (责任编辑:田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