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们在对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股份)2005 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时,就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充分关注,根据诚志股份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就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说明如下:
    一、 2005 年诚志股份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1、公司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基本情况:
    2、与公司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金额单位:元)
    注:对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其他应付款情况为:2005 年诚志股份向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临时借入资金4000 万元,并于当期归还;余额3,118,950.00 元为尚未支付的当期派发2004 年度现金股利。
    二、诚志股份提供担保情况
    1、截止2005 年12 月31 日诚志股份为其控股子公司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银行借款11000 万元、诚志生命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借款6000 万元、江西诚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借款8500 万元提供担保。
    2、2002 年诚志股份为其参股公司启迪(江西)发展有限公司四年期长期借款3000 万元提供担保,到期日为2006 年6 月28 日。
    除上述担保情外,我们未发现诚志股份2005 年度存在为其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情况。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国平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龚勤红
    中国·北京 二○○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