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和陶氏化工合作的清洁生产合作示范项目开展一年来,有力推动了7个试点省市清洁生产工作,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环境效益,也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为合作项目开了一个好头。” 今天,国家环保总局原副局长汪纪戎在北京向新闻界通报说。 国家环保总局与陶氏化学公司“清洁生产示范合作项目”于2005年月正式激活,为期三年,主要从制药、印染、电镀、造纸、酿酒等重污染行业选取中小企业实施清洁生产。陶氏化学公司共捐资600万元用于支持这个项目。
2005年度合作项目进展顺利,共有七个省市的19家企业参与了该项目,覆盖了化工、印染、酿造、电子、食品等多个行业﹔来自地方环保局、清洁生产审核机构和19家试点企业的250多名代表接收了培训,推动了试点省市的清洁生产工作。在2005年度项目工作实施过程中,辽宁省环保局、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深圳竞华电子有限公司等12家试点单位表现优秀、成绩显著,被评为优秀试点单位。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19家企业共提出清洁生产方案798个,其中无低费方案660个,中高费方案138个。已经实施的方案538个,获得的经济效益为1724.75万元,折合成年效益为10348.5万元﹔获得的环境效益:减少废水338.3万立方米,减少废气553.5吨,减少废液432.39吨,减少固体废弃物487吨,节电83.51万度,节省蒸汽27797吨,节水170.91万吨,节省煤2557吨。计划下一步实施的方案91个,预计将获得的经济效益为24006.35万元,环境效益还将获得进一步扩大。
陶氏化学公司亚太区兼大中华区总裁麦健铭先生表示:“我们很欣喜地看到清洁生产示范合作项目实施仅一年的时间,就取得了如此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这有力地证明,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总是能获得很好的回报。”
2006年项目将在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等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1个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试点。
附录 优秀试点单位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1.辽宁省环保局
2.江苏省环保厅
3.广东省环保局
4.深圳市环保局
5.浙江省环科院
6.辽宁省清洁生产中心
7.江苏省清洁生产中心
8.竞华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9.沉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0.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2.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田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