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鉴于深长城A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长城物流有限公司需要流动资金。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为长城物流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整提供担
保的议案,该贷款属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补充该公司的流动资金,
期限为一年,自2006年3月30日至2007年3月29日。 公司及长城物流公司将全部
资料报送深圳发展银行深圳长城支行审批,经深圳发展银行审批核准后,公司
于近日收到深圳发展银行反馈的正式《贷款合同》及《保证担保合同》。
    2、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长城工程有限公司需要流动资金。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了为长城工程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整提供担保的
议案,该贷款属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补充该公司的流动资金,期限
为一年,自2006年3月30日至2007年3月29日。公司及长城工程公司将全部资料
报送深圳发展银行深圳长城支行审批,经深圳发展银行审批核准后,公司于近
日收到深圳发展银行反馈的正式《贷款合同》及《保证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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