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广夏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3月13日经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会议表决通过。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对公司
股票的停复牌安排为:"自2006年3月14日至2006年4月12日为公司非流通股股东
与中小投资者诉讼原告协商谈判时间,在2006年4月12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公告
协商结果"。
    经初步统计,截止4月10日,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达成调解协议且银川市中
级人民法院已经签发民事调解书的中小投资者诉讼原告共计272人,涉及诉讼标
的合计92,136,469.89元。尚有较多原告已经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达成协议,但
由于民事诉讼案件涉案数量多,当事人分散在全国各地,情况复杂,银川市中
级人民法院需要较多时间确认其签发的民事调解书送达签收等事项,在原定时
间内无法完成全部统计工作。鉴此,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延长停牌时间最
长不超过14天,即自4月13日起至4月26日止。公司将在完成上述工作的第一时
间或最晚于4月26日公布非流通股股东与中小投资者诉讼原告协商结果,之后发
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公司股票恢复交易的日期将在股权分置改革方
案实施公告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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