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 年4 月5 日经公司200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06 年4 月11 日刊登了《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份结构将发生变化,现将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分置改革前后公司股份结构表:
改革前 改革后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71,900,000 51.67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172,927,423 36.41
社会法人持股 171,900,000 36.19 社会法人股 171,900,000 51.67
高管股 1,027,423 0.22
二、流通股份合计 160,800,000 48.33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302,080,577 63.59
A股 160,800,000 48.33 A股 302,080,577 63.59
三、股份总数 332,700,000 100.00 三、股份总数 475,008,000 100.00
    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持有流通股比例及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万股)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销售条件
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6,330.5 G+48个月后 (1)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
48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2)上述48 个月届满
后,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10 元(若自非流通股份获得
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事项,则对该价格作相应处理)
深圳市海王广告有限公司 171.9 G+12个月后 法定承诺
深圳海王食品有限公司 171.9 G+12个月后 法定承诺
深圳市名派实业有限公司 515.7 G+12个月后 法定承诺
    【注】G 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及公告;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4、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OO 六年四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