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基本情况
    四川沱牌集团有限公司系四川省射洪县人民政府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成立于1995年5月28日,法定住所为四川省射洪县柳树镇中街149号,注册资本1138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范围为制造、销售:酒类、饮料及包装物、生产制品,玻瓶,药品及生物肥料;批发零售:百货、其它食品、化工产品、建筑材料;进出口业务;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 截止200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92,73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2,309万元。
    四川天华包装有限公司是四川沱牌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四川绵阳西蜀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持股40%之相对控股公司,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1日,法定住所为四川省绵阳市,注册资本16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中外合资企业,生产经营范围为包装制品。截止200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8,34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829万元。
    吉林沱牌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是四川沱牌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9%的控股公司,成立于1999年6月21日,法定住所为吉林省吉林市,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范围为食用代用品酒、DDGS饲料、二氧化碳、玉米油等。截止200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8,11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5,436万元。
    2、关联关系介绍
    四川沱牌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45.98%,系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两者之间构成关联关系。
    四川天华包装有限公司是四川沱牌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四川绵阳西蜀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与两家外资公司共同设立的中外合资公司,四川绵阳西蜀包装有限公司持有其中40%的股权,为相对控股股东。本公司与四川天华包装有限公司的实际控股股东均为四川沱牌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两者之间构成关联关系。
    吉林沱牌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是四川沱牌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9%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与吉林沱牌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四川沱牌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两者之间构成关联关系。
    二、定价原则
    双方以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确定价格。如果有国家定价则执行国家定价,否则按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并与同期市场价相当的原则定价。
    三、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主营业务为酒类生产和销售,故对粮食、纸箱纸盒和代用品酒等的采购具有必要性和长期性。公司与控股股东四川沱牌集团有限公司和控股股东下属的四川天华包装有限公司及吉林沱牌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愿意长期或连续进行货物买卖,双方便自然形成基于产业链和正常商业经营需要的关联交易,并将在一定时期内持续存在。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此类交易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一定的积极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相关协议已于二00六年四月十日签署,并报经董事会五届六次会议审议。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本关联交易议案和协议经公司董事会五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李云龙、黄辉认为:公司2006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公正,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公司2006年日常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四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