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06年4月12日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务部关于同意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转股的批复》(商资批[2006]1064号),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涉及的股权变更事项已获商务部批准。
    特此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