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公司接到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公司)的通知,将该公司下属北京办事处及广州办事处所受让的本公司的股份统一过户到其总部名下,至此华融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将达到6.5%。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现就本公司法人股股权变动情况提示公告如下:
    一、股份原持有人有三家,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信托投资公司中山办事处(合并简称为广东信托)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信托投资公司(简称北京信托)均是本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分别持有本公司法人股8,351,933股、10,439,916股(广东信托合并持有18,791,849股)和10,439,916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1.86%、2.32%(广东信托合并占4.18%)和2.32%;三家合共持有29,231,76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50%。后因为工行系统撤消了所属的信托投资公司,广东信托和北京信托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实际上为广东省工行及北京工行所控制。
    二、根据广东省工行与华融公司广州办事处,以及北京工行与华融公司北京办事处分别签署的非信贷风险资产转移协议,广东省工行与北京工行分别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分别全部转让给华融公司广州办事处及华融公司北京办事处,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按照国家财政部的有关通知确定。
    三、2006年4月,公司收到华融公司的通知,在办理上述股权过户手续时,将股份过户至华融公司总部名下。
    四、完成此次股权转让后,华融公司将持有本公司法人股29,231,765股,占总股本的6 .5 %,广东工行和北京工行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五、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股份的转让方及受让方将在随后办理股权过户。
    六、上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编制《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并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