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其中两个发起人股东--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公司"),合并持有本公司49.36%的股权,于2006年4月10日向本公司股东大会提出以下临时议案:
    1、审议《关于改选公司部分董事的临时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信达公司因工作需要,推荐吴斌同志为本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劳琼娟同志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
    2、审议《关于改选公司部分监事的临时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信达公司因工作需要,推荐李卓彦同志为本公司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张红梅同志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职务。
    上述临时议案将于2006年4月28日提交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斌:男,1964年9月出生,汉族,江西进贤人,大学本科学历,律师,高级经济师,1988年参加工作,曾任广东省建设银行广州市分行纪检监察员,增城支行副行长,天河支行副行长,广州市分行监察室副主任、法律处副处长,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法律事务部兼实体管理部高级经理,广州办事处资产管理部兼法律事务部执行高级经理,现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副主任,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3000股B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卓彦,男,1972年12月出生,汉族,贵州贵阳人,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保荐代表人,1995年参加工作,曾任北京科技大学财务处结算中心副主任,现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行部证券发行销售办公室主任,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