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18日;
    ●除息日:2006年4月1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4月24日。
    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6年2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办法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公司200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665.883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1893.27万元。
    2、发放年度:2005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6年4月1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8元。
    5、对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72元;对于法人股东及其它机构投资者,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8元。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18日
    2、除息日:2006年4月19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4月24日
    三、分派对象
    截止2006年4月1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在现金红利发放日前一个交易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金额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其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现金红利发放日前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登记公司保管,待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并经登记公司确认后,登记公司再将该投资者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到现金红利。
    五、咨询机构及电话:
    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
    邮政编码:214426
    电话:0510-86121388-3180
    传真:0510-86126877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