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3日电涉嫌偷逃税款总额达2亿多元的“1·31”特大走私香烟案,昨天上午在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南方都市报报道称,这是广东湛江市近年来涉嫌偷逃税款总额最大的一起走私案。
2005年1月上旬,湛江海关在雷州半岛东场湾和企水湾查获走私“大飞”各一艘,由此对隐藏在背后的走私链条进行深入侦查。
去年1月31日,疑犯莫培兴、胡英、陈优平在湛江某酒店内被缉私警察擒获,随后缉私警察开赴广州、南海、新兴、雷州等地,先后捕获26名疑犯,移交检察机关诉诸于法。
经查,这起特大走私案的各个走私犯罪团伙分别采取了股份制的管理模式和家族、亲戚好友的团伙结合方式走私香烟,走私组织严密,各环节分工明确,环环相扣。自2000年以来,他们从越南通过海上偷运红双喜、万宝路、万事发、特美思、雪加龙、爱喜、“555”、“520”等品牌的走私香烟一大批,走私香烟所流通的区域含广东、广西、福建、浙江的10多个市县。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从2000年至2005年期间,被捕前居住在粤西、粤东、广西等地10个城市的26名被告人先后以多种不同的出资和分工方式,逃避海关监管直接走私香烟入境或直接向走私分子购买香烟,共计偷逃国家税款2亿多元。
湛江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黄桂通、莫培兴等26名被告人无视国法,大量走私香烟,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湛江市人民检察院以普通货物走私罪对黄桂通、莫培兴等26人依法提起公诉。 (柯鸿海 俞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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