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国礼)昨天,中消协副秘书长董京生就欧典事件表态,承认中消协存在失察行为。另据记者了解,对欧典的处罚目前已确定,罚金近800万元,处罚理由为违反广告法、发布违法广告。
从欧典被曝光涉嫌虚假宣传到今天,已经过去了近一个月。 昨天,据当事方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工商部门对欧典的处罚基本已经确定,罚金近800万元。处罚的理由不是之前风传的商业欺诈或虚假宣传,而是违反广告法的规定,发布违法广告。
中消协副秘书长董京生昨天在欧典事件后首次表态,他称,欧典在2004年下发给分销商的宣传页上宣传有德国血统一事,他们并不知情。因为这些宣传页并没有对外发布,“中消协在这件事上存在失察”。董京生介绍,2000年6月份,中消协联合有关部门,对地板做了一个比较实验,其中欧典的木地板属于质量较好的。2001年,欧典提出使用“3·15”标志。经过严格审查后,中消协与欧典签订了协议,同意其使用“3·15”标志。董京生说,协议中规定欧典要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遇到问题,要先行解决,服从消协调解,不能增加社会负担。
欧典事件后,中消协开始对欧典进行调查,发现欧典有些地板确实有进口报关单。董京生称,欧典违反广告法的规定,发布违法广告是不可原谅的。中消协要求欧典待正式处罚决定书下来后要向中消协通报,中消协将根据处罚决定,并依据协议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