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2003年6月16日公司发行了2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2003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可转债简称为"山鹰转债",交易代码为"100567"。 2003年12月16日可转债进入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可通过转股申报代码"181567"、转股简称"山鹰转股",申请将"山鹰转债"转换成"山鹰纸业"的股票。
    截止2006年4月12日,公司可转债的流通数量已小于3000万元,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山鹰转债"将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停止交易,即于2006年4月19日停止交易。
    在"山鹰转债"停止交易后、转换期结束前,可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山鹰转债"转换成"山鹰纸业",转股简称仍为"山鹰转股",申报代码仍为"181567"。
    特此公告。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