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改革对今年刺激消费扩张的政策、对新农村建设、对关闭中小能源企业不利。国家通过出台鼓励节能型汽车和发展节能型建筑之类的政策对冲了这些负面影响。好政策要发挥好作用,关键在落实时注意细节。
任何一件事物都有好的一面和坏的一面。 能源价格改革同样也不例外,它也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
不利消费的政策
刺激消费扩张是今年宏观调控的重头戏之一。其意义有二:一是可以在一定程度缓解目前我国产能过剩的困境;二是有利于我国经济由外需依赖型转向内需主导型。
但是不巧的是,当前我国的两个消费热点恰巧又是两个高能耗的行业――汽车与房地产。汽车是高能耗产品,自然是不言而喻。至于房地产也是高能耗的领域,却并不是每个人都很清楚。实际上,我国城市住房的能耗占全国总能耗的比重高达37%。而且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城市住宅的能耗平均高出3.5倍。在这种情况下,提高能源价格对汽车和房地产的消费必然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对新农村建设是负面影响
由于农业生产主要是靠天吃饭,一般认为能源价格改革对农业的影响不大。应该说,相对工业而言,这种分析是对的。然而,由于农民总体而言是一个弱势群体,化解风险能力小。一个不大的冲击,城市居民也许自己就消化了,但于农民就可能变成了一个沉重负担。
具体地说,能源价格的提高对农民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油价提高使得农机用油也相对提高;二是能源价格的上涨将直接推动化肥和农药等生产资料价格的上升;三是用电油价的上涨将使得农民使用电器的成本提高。
中小能源企业可能死灰复燃
在我国,除了高能耗之外,还长期存在着一个能源高浪费的问题。以煤炭为例,我国平均回采率只有30%,为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其中,乡镇和个体煤矿矿井回采率太低,又是导致我国平均回采率偏低的主要原因。
有关资料显示,我国乡镇和个体煤矿矿井回采率平均只有15%到20%,仅相当于国有煤矿平均回采率的1/3至1/2。正因为如此,2005年9月,国家安全生活监督总局曾对煤矿隐患进行了排查,整顿或关闭了8000多个不合格的中小煤矿。
然而,从过去的经验看,随着煤炭价格大幅度上扬,在利益的驱使之下,被关闭的中小煤矿很可能又会纷纷上马。由于这些企业缺乏长期规划,往往会弃采薄煤层,只采厚煤层,从而造成更大的资源损失。
对冲措施
为了缓解上述负面影响,政府已经采取了一些对应措施。比如说,为了降低能源提价带来的冲击,国家已经出台了优惠政策鼓励节能型汽车的发展,同时也大力提倡发展节能型建筑。再比如,在最近成品油提价之后,政府对于种粮农民、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因此而增加的支出,也将给予适当补贴。但是,鼓励节能型汽车发展的政策还需要过地方政府这一关,而发展节能型建筑政策至今也没见可以操作的细则。另外,为了防止中小能源企业死灰复燃,政府也还必须出台一些后续政策。
最近成品油提价之后,许多人都关注一个问题,即普通居民因此而增加的消费成本问题。对此笔者以为,需要反对两种倾向:一是将提价后的代价简单地向消费者转移。以出租车行业为例,它本身就是一个垄断型行业,出租车公司基本上是一本万利。为了化解油价上涨的不利影响,首要选择应该减少公司收取的巨额“份子钱”,而不是直接提高运输价格。
二是认为政策是政府制定的,代价主要也应该由政府承担,消费者应该不受明显的影响。这个观点错误在于,如果普通消费者不受政策调节,政策对市场的影响,进而对企业的影响就会大打折扣,政策的最终目标就难以实现。
总之,能源价格改革是一个很好的政策,但好政策要发挥好作用,需要在落实时注意细节,同时针对可能产生的后续影响,出台有关对策。这样,才能取得预期的实效。
《市场报》 ( 2006-04-14 第13版 )
(责任编辑:田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