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以2005 年末公司总股本240,000,000 为基数,每股送红股0.4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0.6 股;即每10 股送4股并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6股。
    ● 扣税前每股红利0.10元,扣税后每股红利0.05元。
    ● 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19日
    ● 除权除息日:2006年4月20日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6年4月21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4月26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情况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06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06年4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二、200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以2005年末公司总股本24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4股并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分配120,000,000.00元;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6股,共转增144,000,000 股。
    2、每股税前红利金额为0.10元。
    3、发放年度:2005年度
    4、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个人股东所得税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5元;机构投资者、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每股0.10元。
    三、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19日
    2、除权除息日:2006年4月20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6年4月21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4月26日
    四、分红、转增股本发放对象
    截止2006年4月1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派发现金红利的办法:
    (1)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派送红股的办法:
    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将在2006年4月19 日交易结束后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分配比例送红股,新增股份于股权登记日后一天自动计入投资者账户。
    3、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办法:
    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按转增比例自动计入公司股东账户。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85,332,480 35.56 85,332,480 170,664,960 35.56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50,975,100 21.24 50,975,100 101,950,200 21.24
其中:
境内法人持股 50,975,100 21.24 50,975,100 101,950,200 21.24
境内自然持股
4、外资持股 26,292,420 10.96 26,292,420 52,584,840 10.96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26,292,420 10.96 26,292,420 52,584,840 10.96
境外自然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77,400,000 32.25 77,400,000 154,800,000 32.2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240,000,000 100.00 240,000,000 480,000,000 100.00
    七、本次利润分配和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480,000,000 股摊薄计算,2005年度每股收益为0.357元。
    八、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592-5363856
    联系传真:0592-5363857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滨南路619 号16 层
    联系机构: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
    九、备查文件
    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