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 年4 月13 日上午9 点30 分在公司办公地址会议室(上海市广东路689 号29 层)召开,出席会议股东15 人,出席会议的股东1 名为限制流通股股东,14 名为流通股股东,共代表股份126,931,92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7.95%,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曲玉春女士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以下提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1、《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票126,931,928 股,反对票0 股,弃权票0 股。以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该项提案。
    2、《关于部分资产补充置换的提案》
    同意票948,042 股,反对票0 股,弃权票0 股,关联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以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该项提案。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06 年3 月14 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董事会关于召开200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钟向春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