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华会专字[2006]2039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石家庄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
    我们接受委托,对河北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大化”)200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违规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 真实、完整地提供所有的相关资料是沧州大化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沧州大化上述关联方占用资金和违规担保情况发表专项意见。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沧州大化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根据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上报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况的通知》要求,我们在河北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2005 年度年报审计中,对该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有关违规担保问题给予了充分关注。
    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1、资金往来的关联方关系
公司名称 关联方关系
河北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河北沧州大化集团百利塑胶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同一母公司
河北沧州大化集团新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同一母公司
河北沧州大化TDI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见附表。
    二、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上市公司股东及控股股东所属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未发现为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所属企业提供担保情况。
    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6 年4 月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