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6 年5 月14 日上午9 时开始,会期半天。
    2.召开地点:辽宁盘锦市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
    3.召集人: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截止2006 年4 月28 日下午15:00 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不能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提案名称:《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5 年年度报告》和《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5 年年度报告摘要》
    2. 提案名称:200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提案名称:2005 年度财务决算。
    4. 提案名称:200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披露情况:根据公司审计报告,公司2005 年度实现净利润240463069.05元,现提出以下分配预案:
    1. 截止2005 年底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85830162.52 元;
    2. 本年度提取10%法定公积金24046306.91 元;
    3. 本年度提取5%法定公益金12023153.45 元;
    4. 截止本年度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分配利润为249760702.16 元。
    董事会拟定不分配利润。本年度公司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5. 提案名称:公司200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报告披露情况:详见《公司200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6. 提案名称:继续聘请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会计师的议案。
    披露情况: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已经为本公司服务四年,年审计费为60万元。
    7. 提案名称: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预案披露情况:为优化资本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节约财务费用,改善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拟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发行“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为人民币6 亿元,发行期限不超过365 天,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发行方式为分期发行,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招标方式发行,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06 年4 月14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无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4)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登记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11 号新城大厦西座11 楼
    3.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峰
    联系电话:0755-25986651 传真:0755-25985575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无
    五、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审议《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赞成□、反对□、弃权□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4 月1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