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建设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做好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管理的通知》,将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以及外商投资工程设计企业两项审核权下放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审核。
    通知指出,对于新设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等规定,对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函中“关于企业是否具有直接申请相应等级资格”进行初步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