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定于2006年4月26日召开二○○五年度股东大会。 有关二○○五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06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了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6]3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召开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02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50%%。)于2006年4月14日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出《关于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要求公司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交二○○五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二○○五年度股东大会将增加上述修改《公司章程》的临时提案。
    其他有关二○○五年度股东大会各项事宜不变。
    特此公告。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