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三大股东海口保税区保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9,546,168股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1%)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冻结,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06年1月18日办理了上述股权的冻结手续。 (以上事项详见2006年3月2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公司于近日接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6)辽执二字第7号], 裁定如下:
    拍卖被执行人海口保税区保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本公司的19,546,168股法人股。辽宁天启拍卖有限公司受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依据(2006)辽司法鉴字第0013号《司法技术鉴定委托书》,将于2006年4月21日上午10时在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49号W-3门(辽宁天启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依法进行公开拍卖。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拍卖情况,并根据相关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