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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6年4月11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人数为11人,实际参加人数为11人。 会议在保证公司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资抵股方案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的低效资产进行整合和剥离。根据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拟以截止200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闲置设备账面净值及增值税合计3244.19万元、2-3年或3年以上应收款项1488.63万元和存货账面净值及增值税合计3961.85万元,上述各项合计8694.67万元为对价,每股价格以经审计的本公司2005年12月31日的每股净资产3.344元确定,冲抵公司第一大股东长城集团持有的2600万股公司非流通股股份,并将该部分股份予以注销。
    所抵股份总价款与抵股资产产生的差额0.27万元由长城集团用现金支付。
    公司章程原第六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37.478万元。原第十九条修改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25037.478万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5037.478万股,其他种类股0股。
    审议结果:由于本议案属于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故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推荐出任公司董事的杨军、钱乐军、李卫生、和张安安四人均回避表决。本议案以7票同意,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关于公司董事会征集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投票权委托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采用公开方式,向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即将召开的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投票权委托。详细情况见《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投票委托征集函》。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3、《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2006年5月22日在长沙金源大酒点五楼召开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资抵股方案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与以资抵股相结合,并且有权参加相关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全部为有权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审议以资抵股方案及修改公司章程议案的临时股东大会和相关股东会议合并举行,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将以资抵股方案、修改公司章程议案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作为同一事项进行表决,相关股东会议和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股权登记日为同一日。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