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6年4月12日在股份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张天纵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 通过《股份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公司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并认真阅读了公司2005年年报全文及摘要,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 通过《股份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 通过《股份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通过《股份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无违法违规事件发生。
    公司财务帐目清楚、会计档案和财务管理均符合规定的财务制度;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05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平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