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案件有四大特点
4月7日,杭州海关宣布,该关在机场货检渠道和快件渠道连续查获两起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查获侵权车用喷水泵1625台及女式服装1015件。今年以来,该关已查获5起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像杭州海关一样,最近,全国海关陆续查获一批侵权案件。自1996年到2005年,全国海关共查获各类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案件5571起,案值7.3亿多元。从2005年海关执法情况看,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案件呈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以侵犯商标专用权货物案件为主。在海关查处的案件中,侵犯商标权案件1106起,占查获总数的91.4%。二是以出口侵权货物为主。在全年查处的1210起案件中,出口案件1068起,占88.3%。三是侵权货物以生活消费品为主。主要是服装、鞋帽、玩具等商品。四是既有侵犯国际跨国公司知识产权案件,也有侵犯我国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案件。
多方合作遏制侵权
进出口侵权案件扰乱正常的对外贸易秩序,助长对外贸易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破坏投资环境。
海关总署副署长龚正表示,遏制侵权,首先,要进一步加强海关与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和商标专用权保护方面的合作。其次,进一步开展与境外海关的知识产权执法合作。第三,开展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活动,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消除进出口侵权案件,需要有关企业的密切配合。当前,我国已成为“制造大国”,有关企业要主动到海关进行知识产权备案,为海关及时查处侵权行为提供法律依据。
《人民日报》 (2006-04-17 第14版)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