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立科技(600097)股改方案今日亮相。根据该方案,华立科技非流通股股东将向流通股股东按照每10股获付2.8股的比例安排对价。
不过,根据华立科技今日披露的信息,在股改前夕的2006年4月13日,公司第三大股东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杭州永建福利厂、杭州长乐富华电器元件厂、杭州中南五金厂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浙江国信以每股1.1元的价格将所持有的17409356股(占华立科技总股本的15.08%%)华立科技法人股分别转让660.9356万股、560万股、520万股股份给以上三家企业,股份转让款合计19150291.6元由杭州永建福利厂、杭州长乐富华电器元件厂、杭州中南五金厂以现金形式分别支付给浙江国信。 《股权转让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对于股东变动后,公司股改对价实施办法,华立科技称,若上述有关股份过户在华立科技股权分置方案实施日前完成,则由杭州永建福利厂、杭州长乐富华电器元件厂、杭州中南五金厂执行对价安排及相关承诺义务;若未能完成股份过户,则由浙江国信执行对价安排及相关承诺义务。 (责任编辑:郭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