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福涌工贸有限公司、巩义市新华包装材料厂以及股权拟受让方河南开祥化工有限公司共同提出了股改动议。 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2006年4月17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于近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