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报道为期两天的两岸经贸论坛15日下午在京闭幕。论坛以“两岸经贸交流与直接通航”为主题,积极评价去年以来两党在推动两岸经济关系发展方面所做的各种努力,并就进一步落实两党领导人会谈成果、在新的历史发展机遇面前加强和深化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提出共同建议。 中共中央台办主任陈云林15日下午在两岸经贸论坛闭幕式上,受权宣布和通报了大陆方面将进一步采取的促进两岸交流合作、惠及台湾同胞的15项政策措施。
为促进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早日实现,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务院台办4月16日公布了《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由指定的大陆旅行社作为组团社组织,以旅游团形式整团往返。组团社由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从已批准的特许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范围内指定。这些旅行社大多是大型旅行社,信誉好,服务质量有保证。台湾接待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旅行社也就是接待社,须经大陆有关部门会同国家旅游局确认。该办法还规定,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实行配额管理,配额由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后,下达给组团社。组团社在开展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前,须与接待社签订合同、建立合作关系。组团社须为每个旅游团选派领队,领队要经过专门的培训、考核,并申领赴台旅游领队证。大陆居民须持有效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及旅游签注赴台湾地区旅游。
针对新措施中的《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中共中央台办副主任王在希指出,这个管理办法的落实,目前条件已经具备,从技术上讲不存在任何困难,只要台湾当局有诚意,就能立刻开放大陆游客赴台观光。他透露,现在已有三四家旅行社在申请成为首批大陆赴台游的组团社。
对于台湾当局声称的安全顾虑,王在希说这种顾虑大可不必。他指出,大陆游客赴台观光对台湾旅游业和台湾经济都有好处。具体操作上可以参考2005年台商春节包机形成的“民间沟通、达成共识、各自安排”的澳门模式。“港澳自助游开展推出后,就给香港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王在希说。
此外,为进一步方便台湾同胞来往大陆,公安部决定,在原有开放海口、三亚、厦门、福州、上海5个口岸签注点(即“落地签注”)基础上,增设沈阳、大连、成都3个台胞口岸签注点,并将根据各地的实际需要,继续增加新的口岸签注点,为未办妥入境手续直抵大陆的台湾同胞办理签注手续。
新闻附件
15项惠及台胞新政策
措施1 新增柠檬等4种水果准入
措施2开放甘蓝等11种蔬菜准入
措施3对部分水产品实行零关税
措施4批准两个台湾农民创业园
措施5适时组团赴台采购农产品
措施6水果经销商在厦门享优惠
措施7台农产品运输减免过路费
措施8认可核准的台湾高校学历
措施9赴台旅游实行配额管理
措施10 增设三个台胞口岸签注点
措施11 开放台胞参加报关员考试
措施12 设立专门门诊部接待台胞
措施13 就医后回台报销将更便利
措施14 合资办医院股权可占70%
措施15 医师可在大陆短期行医1年
《市场报》 ( 2006-04-17 第01版 )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