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团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将所持有的武汉华安置业有限公司60%的股权以723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海南辉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形成收益5562.50万元;
    2、本次交易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股权转让行为将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2005年10月,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武汉华安置业有限公司60%的股权以723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海南辉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形成收益5562.50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武汉华安置业有限公司的股权。
    二、交易双方介绍
    1、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5881万元,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28楼,法定代表人为陈政立,公司主营房地产和生物医药。2004年末,公司总资产496987.586万元,净资产120159.483万元。
    2、海南辉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海南辉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22日,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1200万元,主营除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行业及项目外,均可自主选择经营,但经营涉及海南省实行专项审批和许可证管理行业或项目的,需取得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或许可证、方可经营,注册地址为海口市国贸路59号正昊大厦28E,法定代表人为张伟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武汉华安置业有限公司
    武汉华安置业有限公司于2002年8月21日成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截止200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074.50万元,总负债1074.50万元。
    四、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公司将所持有的武汉华安置业有限公司60%的股权以723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海南辉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持有武汉华安置业有限公司60%股权投资成本总额为1674.50万元,扣除公司的总投资成本后,此次股权转让产生的利润额为5562.50万元。
    五、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股权转让在2005年产生5562.50万元的投资收益。另外,公司对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还有21898.5万元银行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公司经与会计师事务所初步协商,公司将对该项担保计提预计负债,将对2004年度利润进行追溯调整,2004年度将出现巨额亏损。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次股权转让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六年四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