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本公司确信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者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一、发行人简况:
    (一)公司法定中文名称:重庆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全称:ChongQing Water Holding(Group) CO.,LTD.
    (二)公司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中北大楼6 楼、7 楼
    (三)公司经营范围:从事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重庆主城区城市供排水,给排水设备、仪表及配件的制造、销售及维修,对重庆主城区城市的自来水供应及相应的排水排污系统设施的管理,排水工程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按资质证书核定项目承接业务),销售建筑材料、汽车零部件。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武秀峰
    (五)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人:罗明亮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中北大楼6 楼
    联系电话:023—67521701
    传 真:023—67521705
    (六)公司信息披露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七)公司债券简介:
    1、债券名称:2005 年重庆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05 渝水务”债,证券代码120503)。
    2、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05]669 号文件批准发行。
    3、债券期限:10 年期。
    4、发行规模:人民币17 亿元。
    5、债券利率:本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5.05%,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6、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
    7、计息期限:自2005 年4 月26 日起至2015 年4 月25 日止,年度付息款项及到期兑付款项不计利息。
    8、债券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A 级。
    9、债券上市时间:2005 年8 月1 日
    10、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11、债券担保:中国农业银行授权重庆市分行为本期债券本息全额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12、债券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概况与业务回顾:
    重庆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00 年11 月14 日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原重庆市自来水公司、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重庆市公用事业基建工程处(含重庆公用事业工程建设承包公司)、重庆公用事业投资开发公司等国有企业基础上正式组建成立。主要对重庆市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行使经营者职能,并以全资、控股和参股的形式从事城市供排水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经营。
    重庆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重庆市加快国有企业转制、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产物,是我国第一家城乡结合、供排水一体化的大型企业集团。公司自成立以来,按照“以资本运作为主,兼顾重大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形成一个以城市水务为主的跨区域、跨行业的水务集团”的战略定位,充分利用水务行业“朝阳产业”的优势,紧紧抓住三峡建设的历史机遇和重庆经济快速发展的契机,与时俱进,真抓实干,积极创新,不断做大做强。
    2005 年,集团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确保饮用水安全,把以人为本落到实处的重要批示精神,以抓建设、保运行、抓改革、促发展为工作重点,以提高企业内部运行管理质量效益为保证措施,全面圆满完成05 年工作目标任务。
    (一)公司会计数据摘要:(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总额:10,812,328,420.08
负债总额:5,131,494,491.88
少数股东权益:177,814,744.72
所有者权益总额:5,503,019,183.48
主营业务收入:835,275,982.29
投资收益:5,342,422.88
利润总额:106,956,391.56
    (二)公司偿债能力分析:
    我集团较大的资产规模,较好的资产质量,稳定的现金流量以及良好的行业发展前景使其具备了较强的融资能力和债务偿还能力:
    1、流动比率为2.47、速动比率为2.41,表明短期债务支付能力较强;
    2、资产负债率为47.46%,表明集团债务融资空间较大;
    3、已获利息倍数为2.78,表明集团有较强的利息支付能力;
    4、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44,885 万元,表明集团通过持续经营活动获取现金偿还债务的能力较强;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主要投向重庆市主城区净水工程、重庆市丰收坝水厂工程、重庆市北部新区污水截留干管和北部新区及渝北区供水工程、重庆市主城区排水工程、三峡库区影响区污水处理工程。
    集团供排水工程项目05 年共计投入债券资金112838 万元,其中:
    (一)供水项目重庆市主城区净水工程、重庆市丰收坝水厂工程、北部新区及渝北区供水工程05 年共计投入债券资金12040 万元。其中主城净水工程中主城旧管网改造完成64 公里,沙坪坝水厂改造工程已完成厂区主体工程的80%;丰收坝水厂工程已基本竣工投入运行;北部新区及渝北区供水工程已竣工投产;
    (二)污水处理项目重庆市北部新区污水截留干管工程、重庆市主城区排水工程、三峡库区影响区污水处理工程05 年共计投入债券资金100798 万元。其中北部新区污水截流干管工程已建成污水截流干管22 公里;主城排水二期工程已基本建成通水试运行,李家沱、大渡口污水处理厂完成50%土建主体工程;三峡库区影响区污水处理工程铜梁、万盛污水处理厂已完成部分主体工程。
    剩余债券资金57162 万元拟在06—07 年继续投入上述供排水项目。
    四、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事项:
    自资产负债表日到报告日止,集团无任何重大诉讼事项发生。
    五、或有事项说明:
    截止报告日止,集团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自资产负债表日到报告日止,集团没有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七、承诺事项说明:
    截止报告日止,集团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八、财务报告:
    (一)审计意见:
    集团2005 年财务报告经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龙文虎、易琳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意见如下: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重庆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0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05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以及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贵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0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说明
    1、 公司目前执行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依据渝国资统[2005]14号《关于重庆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批复》,公司从2005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2、 会计年度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5、 外币业务核算方法及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发生外币业务时,按业务发生当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供的纽约外汇市场汇率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月末时,将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按该月末的收盘价折合为人民币。按照月末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与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属于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进行处理。
    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企业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将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认为现金等价物。
    7、 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确认为短期投资,短期投资取得时以投资成本计价。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收到的股利、利息等,不确认投资收益,作冲减投资成本处理;处置时按实际取得价款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期末时,短期投资以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按单项投资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8、 应收款项核算方法
    (1)坏账确认标准
    因债务人已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或者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并冲销计提的坏账准备。
    (2)坏账损失核算方法
    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
    (3)坏帐准备的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
    期末时,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收回的可能性作出具体评估后,采用账龄分析法和个别认定相结合的方法确定具体的计提标准。根据历史经验确定的不同账龄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列示如下:
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比例(%)
行业分类 3个月-1年(含1年) 1-2年(含2年) 2-3年(含3年) 3-5年(含5年) 5年以上
供排水企业 0-10 10-30 30-50 50-80 100
建筑施工企业 0-3 3-5 10-30 30-50 50-80
房地产 6-10 10-30 30-50 50-80 100
技术咨询等服务业 0-5 30-50 30-50 50-80 80-100
其他行业 0-3 20-50 20-50 50-80 80-100
    (4)账龄的确定方法
    在存在多笔应收款项、且各笔应收款项账龄不同的情况下,收到债务单位当期偿还的部分债务,逐笔认定收到的是哪一笔应收款项;如果确实无法认定的,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确定,剩余应收款项的账龄按上述同一原则确定。
    (5)应收款项转让、贴现、质押的会计处理方法
    应收款项转让或贴现时,对有明确的证据表明有关交易事项满足销售确认条件,即与应收款项有关的风险、报酬实质上已经发生转移,按照出售应收款项处理,并确认相关损益。否则,作为以应收款项为质押取得的借款进行会计处理。
    9、 存货核算方法
    (1)存货分类
    存货分为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工程施工、产成品等。
    (2)存货盘存制度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
    (3)存货计价方法和摊销方法
    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低值易耗品均采用采用实际成本核算,领用时一次摊销法核算,产成品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工程施工按实际成本核算,结转成本时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
    (4)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期末时,存货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具有类似目的或最终用途并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且难以将其与该产品系列的其他项目区别开来进行估价的存货,合并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5)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可变现净值为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
    10、 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1)长期股权投资 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包括购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权投资等,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
    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其他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成本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其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借方差额,按一定期间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平均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平均摊销。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贷方差额,若该差额发生于2003年3月17日之前,则按上述同一原则分期平均摊销,对于2003年3月17日及以后新发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作为资本公积处理。初次投资和追加投资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按批分别计算,自“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发布之日起按以下情况区别处理:
    A、初次和追加投资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均为借方的,分别按规定的摊销年限摊销。但对金额较小的追加投资借方差额并入原借方差额按剩余年限一并摊销;
    B、初次投资为借方差额,追加投资为贷方差额的,以追加投资产生的贷方差额为限冲减尚未摊销完的借方差额余额,未冲减完的借方或贷方差额分别按规定年限继续摊销或计入资本公积;
    C、初次投资为贷方差额且已计入资本公积,追加投资为借方差额的,以初次投资产生的贷方差额为限冲减追加投资产生的借方差额,未冲减完的借方差额按规定年限分期摊销;
    D、初次投资为贷方差额且按规定摊销计入损益,追加投资为借方差额的,借方差额与尚未摊销完的贷方差额余额进行抵销,抵销后的差额按规定期限摊销。
    (2)长期债权投资
    持有的在1年内(不含1年)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和其他债权投资,确认为长期债权投资,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按期计提利息收入,调整溢价或折价摊销额以及减去取得时发生的相关费用的摊销额后,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债权投资按期计算的应收利息确认为当期损益,但若计提的利息到期不能收回,则停止计提利息。到期收回或未到期提前处置债权投资时,实际取得的价款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债券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减去相关费用及尚未到期的债券利息,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券投资的溢价或折价。债券投资的溢价或折价采用直线法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
    (3)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期末时,若长期投资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则按单项长期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1、 委托贷款核算方法
    按规定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确认为委托贷款,按实际委托的贷款金额计价。委托贷款根据规定的利率按期计提应收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如发生计提的利息到期不能收回的,则停止计提利息,并冲回原已计提的利息。
    期末时,如果有迹象表明委托贷款本金高于可收回金额的,按单项委托贷款本金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12、 固定资产核算方法
    (1)固定资产标准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有形资产:①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②使用年限超过一年;③单位价值超过2000元以上。
    (2)固定资产计价
    按其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的价值,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
    (3)固定资产分类和折旧方法
    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分类、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年折旧率及预计净残值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估计经济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预计净残值率(%)
管网 15 6.47 3
房屋及建筑物 8-30 3.23-12.13 3
通用设备 5-18 5.39-19.4 3
专用设备 8-20 4.85-12.13 3
其它 10 9.7 3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即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以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4)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核算方法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则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但其增计后的金额不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除此以外的后续支出,确认为当期费用。
    (5)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期末时,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单项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3、 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
    期末时,对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按单项在建工程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4、 无形资产核算方法
    (1)无形资产系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取得时以实际成本计价。
    (2)无形资产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该摊销期限不得超过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及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且如无前述规定年限,则不应超过10年。企业的无形资产类别及摊销期限如下:
项目 预计使用年限 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 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摊销年限
土地使用权 40-50 40-50 40-50 40-50
其它 10 未规定 未规定 10
    (3)期末时,根据各项无形资产预计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按单项无形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则将其一次性转入当期费用。
    15、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采用直线法在受益期限或规定的摊销期限内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除购建固定资产外),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在开始生产经营当月一次转入损益。
    长期待摊费用的类别及摊销期限如下:
长期待摊费用类别 摊销期限(年)
债券发行手续费 10
网管费 48
其它 2-8
    16、 应付债券核算方法
    应付债券按照实际的发行价格总额计价。债券发行价格总额与债券面值总额的差额,作为债券溢价或折价,在存续期间内按直线法于计提利息时摊销。
    17、 借款费用核算方法
    (1)因购建固定资产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及辅助费用等,予以资本化,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成本。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在以下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时开始:
    a.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b.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c.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束。如果固定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18、 预计负债核算方法
    (1)确认标准
    如发生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为预计负债。a.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实义务;b.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c.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计量方法
    确认预计负债金额时,如清偿该负债所需支出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按该范围的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如果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按如下方法确定:
    a.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按最可能发生的金额确定;
    b.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确定。
    19、 收入确认原则
    (1) 销售商品的收入
    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确认收入实现: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的收入
    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按谨慎性原则对劳务收入进行确认和计量。
    (3)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
    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确认收入实现: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收入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
    20、 建造合同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完成的建造合同,在完成时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跨年度的建造合同,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且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作为费用;如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作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将预计损失立即作为当期费用。
    21、 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采用应付税款法。
    22、 会计政策变更
    依据渝国资[2005]14号批文,从2005年1月1日起公司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公司按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对以前会计政策与企业会计制度不符的核算方法进行了变更并作了追溯调整,由此调减期初留存收益59,313,125.67元,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16,741,811.11元。
    23、 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报表编制的依据及方法
    根据财政部《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及补充规定的要求,以母企业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企业个别会计报表为基础,汇总各项目数额,并抵销母子企业间和子企业间的投资、往来款项和重大的内部交易后,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对合营企业的会计报表则采用比例合并法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2、 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除本企业(母企业)外,将满足下述条件的单位的会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本企业对该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50%以上(不含50%);或本企业对该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50%以下(含50%)但本企业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满足上述条件的单位,如果其规模较小也可不予以合并,但未予合并单位的资产总额之和、主营业务收入之和占所有母子企业相应指标总和的比例应在10%以下,该单位当期净利润中母企业所拥有的数额占母企业当期净利润额的比例也应在10%以下。
    3、 本年度无持股比例超过50%但未纳入合并范围的情况
    4、 境外子企业、金融子企业、基建单位和事业单位纳入合并范围的情况及合并方法。
    (1) 公司所属的独立基本建设单位重庆渝水环保有限公司、永川侨立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大足县清源排水有限公司,已按照《关于印发国有建设单位报表并入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会计科目转换参考格式的通知》(评价函[2004]235号)进行财务决算报表格式转换,并根据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纳入集团年度财务决算合并范围。公司所属的9个非独立建设管理单位已按照上述规定,进行财务决算报表格式转换,纳入了母公司的财务决算报表。
    (2) 无纳入合并范围的境外子企业、金融子企业、事业单位。
    5、 报告期内无子企业与母企业会计政策不一致的情况。
    (三)会计报表 (见附表)
     重庆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六年四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