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财经
程伟末路
“双面”程伟
一位天津海事法院的退休职工至今记得,初到法院工作时,程伟显得“很老实,也不爱讲话”。
据一位接近程伟的人士介绍,1992年程伟调至海事法院,很让他的银行同事们羡慕——其时天津海事法院隶属于天津港务局,工作人员在享受法院系统待遇的同时,还可以从港务局间或领到一些奖金。程伟的父母均供职于天津港务局。
大约1997年,天津海事法院的前任会计退休,27岁的程伟接棒此职。 此后,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程伟涉嫌利用职务便利,采用私刻公章、财务造假等手段,伙同银行工作人员,贪污、挪用法院执行款和建设工程款累计1亿多元。这些资金中大部分流向程伟个人掌控的十数家公司——涉及贸易、汽车租赁、办公家具、房地产及证券和期货投资等。案发后,调查显示,程氏企业多为“皮包公司”,现已难觅踪迹,而巨额投资也大都血本无归。
天津海事法院成立于1984年,是中国首批成立的六家海事专业法院之一,其时由交通部委托天津港务局代管,1999年正式纳入国家司法行政管理体系,移交天津市委、市政府和市高级法院管理。
海事法院的设立,源于国际贸易和远洋运输业的迅速发展,海事、海商案件层出不穷。目前,我国共设有十家海事法院。其中,天津海事法院的管辖范围为南自河北省与山东省交界处,北至河北省与辽宁省交界处的沿海港口及其海域、海上岛屿的海事、海商案件,以及连接点在北京的共同海损纠纷案件、海上保险纠纷案、海事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案件。
专业人士说,海事、海商类案件通常涉及轮船以及所运输的货品,因而标的额往往很大。同时,海上运输大都与国际贸易活动相关,因而多涉及外汇资金。
熟悉程伟的人向《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回忆,程伟大规模涉案是在他当上会计之后。那时,程伟明显开始变得“洋”起来——“一身名牌、注重仪表”,通常只抽50元一包的苏烟,据说时常去香港购物和度周末。
此时的程伟,也渐渐不再是“老实讷言”的形象,从不爱说话,变得“性格外向”。“常请大家吃饭,在年轻人中人缘不错。”一位天津海事法院工作人员说。
在单位之外,程伟显得更加张扬。程伟的一位朋友告诉记者,程伟在朋友圈中以“人脉广、办法多”著称,“身边总是围着很多人”,经常换车开,“老板”派头十足。和这些朋友在一起时,身为国家公务员,程伟却毫不掩饰自己在外经商的事实,还经常炫耀“和法院领导的关系很好”,能帮人从法院买到拍卖品。
不过,一位和程伟走得比较近、并且有过生意上合作的朋友告诉记者,实际上,表面“豪爽”的程伟兼具“谨慎”的一面。
“他爱变卦,疑心重……说好的事情常常不算数。”直到程伟被抓后,这位朋友才明白过来:“可能他知道自己的钱是怎么来的,心里总不踏实吧。他也怕别人骗他,所以压力大,疑心重。”
下手“建设款”
程伟大规模贪污和挪用公款,始于2000年,也就是他担任会计三年后。接近此案件的知情人透露,此前其问题集中于“多报销发票”之类,“不算太出格”。
2000年,天津海事法院新任院长李柏华就职不久,着手安排兴建新办公大楼。2001年底,占地13.5亩、建筑面积8600平方米的天津海事法院新审判大楼破土动工。2003年9月,新大楼宣告竣工,前后只用了一年多的时间。
天津海事法院办公大楼的兴建,给了程伟一次“初露头角”的“机会”。据知情人士透露,审判大楼的建设资金在1亿元左右,曾一度被上级部门列为“少花钱、多办事”的典范,并广为介绍经验。其时,程伟的“能干”就为院长所欣赏,也曾引致其他同事的议论,“只要工程需要钱,程伟总能及时划拨到位。”
在中国的司法体制下,财政预算拨款是法院收入的主要来源。支出实行科目预算,预算外的钱,一分也不能花。因此,法院进行基本建设,如兴建办公楼等,必须以项目申报的形式报上级部门审批。获得通过后,资金将会拨到法院为此专门设立的账户上。业内人士介绍,这个账户通常设在中国建设银行,而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监督则主要靠法院自身进行。
实际上,在天津海事法院审判大楼的建设过程中,身为会计的程伟已经大大超越了资金划拨人的角色。据介绍,在领导授权后,新大楼在建设中的许多采买都是由程伟完成的。
有关调查资料显示,面对近亿元的大楼工程款,身为会计的程伟,在向领导表现出其“工作能力”的同时,先后挪用的款项在1000万元以上。
《财经》获悉,程伟案发后,中国建设银行塘沽分行保税区分理处工作人员李建伟被司法机关带走。有知情人士透露,天津海事法院新审判大楼的建设之所以能够安然通过内部财务结算和外部审计,一个关键环节是其使用了假的银行对账单。
“大手笔”——挪用执行款
与法院大楼工程挪用款相比,暂存于天津海事法院账户上的巨额执行款,是程伟更大的一个目标。在程伟的操作中,这是一个更加稳定、也更加便捷的资金来源,它们构成了程伟累计挪用一个多亿巨额资金中的大头。
执行款是指当事人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法院执行的涉案款(物)。它包括赔偿款、物、违约金、偿还借款、诉讼费、评估费、鉴定费等各项费用。这本属于当事人的财产,法院没有权力支配这笔款项,或者从中获得收益。
可是在现实中,诸种原因使得被执行人需要向法院支付执行款,并由法院代为转交胜诉方。而对于执行款的管理没有统一的规则,各级法院基本都是通过设立执行款账户来收取执行款。有意无意拖欠执行款(物)给付的情况常有发生。
在监督缺失以及财务制度虚设的情况下,天津海事法院几乎每日都会有钱款进出的执行款账户,全然处于程伟掌控之内。
在程伟数次挪用执行款案件中,有一笔执行款高达684万美元。
2003年10月,天津海事法院公开拍卖了一艘吨位为4.9万吨、名为“海地”(Hidir
Selek)的国际货轮。“海地”轮原系土耳其ETA公司所有,因其拖欠德国HSH银行657万美元的贷款,2003年6月,后者向天津海事法院申请扣押“海地”轮并提起诉讼,申请拍卖该船。在查明事实后,法院核准原告申请,对“海地”轮予以扣押。扣押期满后,由于被申请人土耳其ETA公司未能提供任何担保,天津海事法院经公告后将该轮公开拍卖。
“海地”轮最终以684万美元成交,不仅创下天津海事法院建院以来最高拍卖记录,在当时的全国海事法院系统内也颇具影响。在天津海事法院庆祝建院20周年时,此案在回顾展中被列为经典案例。
据悉,后来“海地”轮案的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后又提出了上诉。最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被告上诉。2005年6月,天津海事法院判决德国HSH银行胜诉。据当地媒体报道,赶来旁听庭审的该行副总裁在向院长李柏华表示感谢时,对天津海事法院“公正、高效的工作”给予了极高评价。
根据有关规定,判决生效半年内,原告或被告须向法院申请执行。德国HSH银行已进行了申请。然而,《财经》从该行代理律师处得知,这家银行尚未拿到这笔钱。截至本刊发稿前,天津海事法院甚至还没有就这个案件召开债权分配会。
曾在天津海事法院执行庭工作的一位前执行员说,按规定,判决生效半年内,法院执行需要申请人提供被申请人的财产或账户所在。对于诉前或诉中提供了财产保全者(如在“海地”轮一案中,已经实行了拍卖),法院只需直接划拨;对于采取提供担保方式的,被执行者除了被告,还有担保者,理论上讲执行也应该不难。
但他同时指出,执行款的给付还涉及法院内部具体的审批程序,且没有具体的期限规定,因此究竟多长时间能够执行到位很难说清。据他透露,有的法院执行员的权力很大,“和执行庭的庭长打个招呼就可以了”。
一位接近此案的可靠消息人士透露,这684万美元到账后不久即被程伟转走。仅此一项已占到程伟挪用总额的近一半。
从程伟跨越多年的作案周期来看,这堪称是程伟的“大手笔”。其时,究竟是何因素促使程伟下此狠手,尚不得而知。
“程氏公司群”败落
《财经》从不同渠道获知,目前检方初步确认的程伟案总涉案金额为1.1234亿元;其中,挪用资金1.0109亿元,行贿741万元,贪污384万元。被其挪用的资金中有1000多万元已被追回,其余8000多万元则化为乌有。
8000多万元不是一个小数目,这笔钱去向如何?《财经》调查得知,除去个人消费和为化解危险而大肆行贿,程伟的钱大多用在开办个人公司上。资料显示,程伟在多家公司中担任法人代表,个别公司则由其亲属出面。
这实在是一个奇特的景象:程伟身为国家司法系统工作人员,却能在“八小时之外”开办了大大小小十几家公司而不受约束。据《财经》了解,程氏旗下的公司主要分布在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保税区。此外,程伟在上海、杭州和成都等地也设有公司。这些公司从贸易到办公家具,从汽车租赁到餐饮,涉足多个不同领域。
一位程伟的生意伙伴告知《财经》,程氏旗下的一家汽车租赁公司,最多时有40多辆名牌进口车——宝马、凌志、奔驰、丰田等悉数在列。程伟案发时,尚有浅蓝色本田飞度、黑色奥迪A6、红色三菱速跑、蓝色丰田RAV4、黑色帕萨特及黑色雅阁等九辆汽车。这九辆车案发后被检察机关扣押,一度停放在海事法院的地下车库中,今年3月中旬被天津市高院买走,所变现的资金被用以弥补执行款黑洞。
天津开发区唯高办公家具有限公司(下称唯高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在程伟的系列公司中属于“小打小闹”,从业人员仅十人,但注册资金也达到了100万元;其经营范围除办公家具,还有五金电料、电脑配件,乃至化工产品、日用百货以及农副产品的批发兼零售等。
日前,记者找到唯高公司的注册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3号商业用房01号。此地已是物是人非。隔壁一家租房公司的职员告知,唯高公司于2005年7月被查封。当年10月,公司的东西被两辆敞篷车全部拉走。相邻一家小店的女老板则回忆说,唯高公司的办公家具的档次一般,生意一直不太好——“店里始终没什么人”。
程氏旗下最重要的企业则是天津开发区今朝工贸。这家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22日,注册资本500万元,股东为程伟和章建波,法人代表程伟。公司经营范围涵盖“钢材、计算机及配件到日用百货、化工原料、电信器材、计算机软件开发”等。同时,工商资料显示,今朝工贸具有除机电产品外的进出口经营权。
今朝工贸成立不久后,便搬到了开发区内著名的标志性建筑泰达中心酒店内办公——泰达中心酒店顶层设有旋转餐厅,写字楼租金在整个开发区内亦属最贵的之一。据一位泰达酒店销售部工作人员介绍,今朝工贸曾租下酒店20层三分之一的楼面用作办公,面积达460多平米,年租金在50万元以上。
2004年3月,今朝工贸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金从500万元猛增到5000万元,股东同时发生更替——程伟的父亲程顺祺以及一位名叫陈闽松者成为新任股东。
后来证明,这次增资负有使命——其后不久,今朝工贸出现在上市公司太化股份(上海交易所代码:600281)的前十大股东名单中。2004年8月公布的太化股份半年报显示,当年5月,今朝工贸通过法院拍卖获得这家远在山西的上市公司300万股法人股,占总股本的0.836%,位列第四大股东。
有关报告没有透露这次股权拍卖的具体交易金额。根据太化股份2004年半年报,其时公司每股净资产为3.05元。由此可推算,程伟这次动用的资金额至少在1000万元以上。
据一位熟悉程伟的人士透露,程很早便投资证券和期货市场,屡有出手,太化股份不过是其中一单而已。
除投资法人股,今朝工贸的业务情况目前不详。据今朝工贸2004年度年检报告显示,公司总资产为6349.20万元,负债1620.91万元,净资产4728.28万元。当年营业额只有区区5.89万元,亏损却达到214.29万元。对此,今朝工贸给出的解释是——“前期项目投入,费用上升”。
尽管如此,程伟仍显得相当自信。当年,今朝工贸在一则网上招聘启事中宣称,“公司经过一年多的迅速发展,形成了以商业贸易为主体的多元经营格局,年产值近千万元,预计今后每年还将以平均26%的速度继续增长……力争在三年内实现年销售收入达1.5亿元人民币的经营目标。”
也许程伟犯案,最初只是出于“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想法,借公家的资金发展个人的事业。程伟的自信,或许来自他对自己“拆借”资金能力的把握,来自他对股市的憧憬,来自他对各类项目“矢志不渝的热情”——但显然,他的美好愿景一个也没有实现。在挪用资金形迹败露后,面对近1亿元的资金黑洞,他选择了逃离。
“他的公司全是空架子,没有一个赚钱的。”程伟的一位生意伙伴说。
程伟虽然手握“便宜钱”,但显然并非经商好手。生意场上他也经常被骗。《财经》记者多方调查程伟的8000多万元如何亏空殆尽,几乎所有受访者都这样回答:“炒股、炒期货赔了”;“被人骗了”。
程伟的一位生意合作伙伴告诉《财经》:“他有一大笔钱借给香港一家公司做生意,结果被骗走了,程伟的公司也就垮了。”还有一位律师透露,程伟曾被广东一家公司骗走了2000万元。程伟不敢吭声,选择了沉默。
程伟案发后,除旗下的十几家公司,其名下的一栋别墅以及两套三室两厅的住房也被天津开发区检察院查封。
程伟的别墅位于开发区最繁华的第三大街西边——“阳光新干线”A区45A。这是一幢坐北向南的三层联排别墅,三卧三卫,外带车库、露台和一个小花园,面积224平方米。据该小区物业介绍,程伟在2004年购置此宅,案发前和妻女一家三口始终居住在此。据悉,这幢别墅其时的售价在200万元左右,装修则耗资50多万元。而今,这座豪宅已在今年2月底被开发区检察院抵给了程伟的一位债主。
3月1日,记者找到了这幢别墅。跟相邻的几幢别墅相比,这里已是一副败相。从布满灰尘的窗户向内望去,空荡荡的客厅里一片狼藉,几十双鞋散落各处,大人的,孩子的,更多还是女人的。
在别墅门口,记者看到一张被撕下的白色封条,上面盖有天津市开发区检察院红色印章,日期依然清晰可见:2005年7月12日——这一天,距离程伟事发出逃,刚好半个月。 (责任编辑:胡立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