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琰)财政为银行改革买单的做法仍在继续。记者昨天了解到,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新下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建行计税工资将按166.55亿元的限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006年起,建行将持续获得这一优惠。
建行新披露年报显示,去年下半年该行的实际税率只有20.6%。照此推算,建行2005年获得的税收优惠约在30亿元左右。此前,同在香港上市的交行和即将上市的中行也获得来自国家的税收优惠。
目前多数银行都已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有的已经实现了上市。财政对银行的优惠是否会让“肥水流入外人田”?对此,一家国有银行的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国家给出税收优惠是为减少政策性贷款给银行带来的损失,股改彻底完成后,这种优惠政策就很难有了。此外,银行在与境外投资者签署入股协议时,已将相关优惠列入定价考虑,不存在外资捡便宜的说法。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