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5 年9 月1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了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于2005 年8 月29 日发出民事裁定书([2005]门执字第610 号),将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戈德电子移动商务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戈德)持有的本公司2800 万股股份依法抵偿给北京昆仑琨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昆仑琨)的有关事项。
    日前,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股份过户确认书》,由此获知北京戈德依法抵偿给北京昆仑琨的本公司2800 万股股份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公司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因此,前述股份过户不会对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造成任何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