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于2006年3月15日以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形式发出,并刊登在当天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会议于2006年4月17日上午在北京世纪金源大饭店二层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主持,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或授权代表1名代表8000万股股份,流通股股东或授权代表1名代表73.4万股,合计占总股本的60.7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召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法定表决权数。经大会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0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非流通股股东8000万股同意,流通股股东73.4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通过此项议案。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05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非流通股股东8000万股同意,流通股股东73.4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通过此项议案。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05年报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非流通股股东8000万股同意,流通股股东73.4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通过此项议案。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05年决算方案。
    表决结果非流通股股东8000万股同意,流通股股东73.4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通过此项议案。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05年利润分配方案。
    经北京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5年实现净利润50,370,396.50元人民币,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5,037,039.65元,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5,037,039.65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55,129,420.18元,可分配的利润95,425,737.38元,剔除2005年6月分配的2004年度股东红利1,330万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82,125,737.38元,按公司章程规定,制定分配预案:以200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3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1,995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62,175,737.38元,结转以后年度。
    表决结果非流通股股东8000万股同意,流通股股东73.4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通过此项议案。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非流通股股东8000万股同意,流通股股东73.4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通过此项议案。
    七、审议并通过公司200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表决此项议案关联股东需要回避,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全部为关联方,因此均不参与表决。表决结果流通股股东73.4万股同意,占表决此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通过此项议案。
    八、审议通过修改《国药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非流通股股东8000万股同意,流通股股东73.4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通过此项议案。
    九、审议通过修改《国药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非流通股股东8000万股同意,流通股股东73.4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通过此项议案。
    十、审议通过修改《国药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非流通股股东8000万股同意,流通股股东73.4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通过此项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增加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非流通股股东8000万股同意,流通股股东73.4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通过此项议案。
    (议案八至议案十一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友邦律师事务所张明澍、刘承权律师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大会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