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4月17日接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新泰克数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四川新泰克公司)关于股权解押及质押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四川新泰克公司为本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下称:交行成都分行)贷款担保出质的2300万股法人股已解押,于2006年4月14日在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押手续。
    二、四川新泰克公司将其所持本公司的社会法人股3400万股质押给交行成都分行,为本公司在交行成都分行的贷款1100万元提供担保;已在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2006年4月14日。
    经过本次解押及质押, 四川新泰克公司已将持有的本公司社会法人股4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77%)全部进行了质押。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四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