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4月15日在公司办公楼B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4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长坤先生主持。会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过认真讨论与分析,监事会认为:
    1、公司在报告期内能较好地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运作;一年来的各项决策未出现失误;公司的内控制度逐步健全与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发现违法、违纪、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和现象。
    2、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0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认为,公司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形势,坚持以人为本,挖掘内在潜力,调动各方积极因素,采取积极稳妥措施,较好地完成了2005年度的生产经营任务,公司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为公司今后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关联交易情况A、公司与控股公司存在的个别产品、公用工程方面的关联交易事项,均按照关联交易协议约定的定价原则进行结算,交易公平合理。
    B、本年度控股股东直接占用本公司资金未有增加。
    二、同意控股股东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做出的还款计划安排,即拟以现金分红、以资抵债等方式在2006年12月底前还清全部欠款。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变更事宜。
    监事会认为,公司2005年度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及《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该项变更不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六年四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