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6年4月13日、14日、17日,本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董事会提醒投资者:
    本公司2005年度已预亏(有关情况查看2005年10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公司财务部测算,预计公司一季度将亏损800万元左右。
    截止目前,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并将按照有关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