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披露了公司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等有关事宜。
    近日,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华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86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49%%)于2006年4月14日提交的《关于提请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修订公司章程”临时提案的函》,要求按文件规定将上述提案提交2006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该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交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新修订实施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增加《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四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