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底,中国刚刚为改善成品油与原油价格严重倒挂窘境,再次推出成品油调价之策;甫进4月,国际原油价格继续攀升,达到每桶70美元的水平,令这次酝酿已久的调价几乎又成为一次“无用功”。
4月17日出版的《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杂志报道,从目前权威部门透露的种种迹象看,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改革方案虽已有雏形,但仍未得到高层的正式批复,具体时间表更远未确定。
此次调价后国际油价的再次攀升更尴尬地显示,调价手段对于目前成品油定价方法的滞后并无实质性改变;无论补贴措施还是开征特别收益金,均未触及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的关键内容,更多地是在建立节约型社会的大政方针下推出的治标之策。
全国政协委员、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清泰评价说,当前的成品油价格定价机制,以一个不真实的价格信号去引导企业或者消费者的行为,使之行为扭曲;回过头来,又用行政的办法来矫正他们的扭曲的行为。
这“绝对是一种事倍功半的做法,而且效果非常之差。”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副总工程师曹晓晞亦表示,从节能的角度,国家应该痛下决心,就改革定价机制立即采取措施。
《财经》的报道说,今年3月“两会”召开之前,一直有消息称,有关成品油价格机制改革的方案将提交讨论,但方案最终并没有出现。这也已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改革的难度。 随后出台的是“石油综合配套调价方案”。其中除了调高成品油价格,方案也提出了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补贴制度,并要求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适时启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等。同时,向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开征被视为“暴利税”的征收特别收益金。
这个方案,没有涉及对促进能源合理利用的改革,如更为重要的资源税、燃油税等财税改革,而是延续了以往强调的对弱势行业和公益行业的补贴制度。至于开征特别收益金的安排,更与价格改革搭不上边。因为特别收益金是对上游采掘业务超额收益征收的费用,并不影响向炼化供应的油价,因此对成品油价格形成没有直接影响。
另一方面,尽管媒体舆论甚至发改委的文件中,均提到特别收益金的收入将用于成品油提价后补贴弱势群体和公益行业,但实际上,这笔收入的用途并不确定。按照财政部发出的文件,特别收益金将“纳入中央预算”。可以肯定的是,特别收益金不是专项资金,并不一定指向成品油提价补贴。而如果不专门用于补贴,这项措施与成品油价格体制改革的间接关联亦不存在了。
在业内人士看来,对资源税、燃油税等进行改革,从节能上考虑,比开征特别收益金更为重要。陈清泰指出,“在油价并轨的基础之上,应将燃油税提到日程上来”,体现多使用者多负担的原则。这样,国内的石油价格体制就与国际通行做法大体相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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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价改未入正轨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