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200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采购原材料
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 关联人 预计2006 年 占同类交 2005 年总
等进一步划分 总金额 易的比例 金额
钢材、轮胎 一汽解放汽
零部件 车有限公司 57367
一汽轿车股
铝轮、零部件 份有限公司 15916 106103 65.12 104753.27
中国第一汽
零部件 车集团公司 2307
一汽大众有
零部件 限责任公司 30513
购买燃料 动能 中国第一汽
和动力 车集团公司 5267 5267 100.00 3786.47
销售产品 零部件 一汽解放汽
车有限公司 84457
零部件 一汽轿车股
份有限公司 34265 198453 85.83 197277.21
零部件 中国第一汽
车集团公司 8385
零部件 一汽大众有
限责任公司 71346
提供劳务 运输服务 一汽解放汽
车有限公司 1600 1900 10.00 1404.48
运输服务 一汽大众有
限责任公司 300
接受劳务 运输服务、 中国第一汽
检测服务 车集团公司 195 254 100.00 2001.57
污水处理 中国第一汽
车集团公司 59
在关联财务 存款 一汽财务有
公司存款 限公司 65.00 65.00 10.00 61.13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1、注册地址:长春市绿园区东风大街83 号;
    2、法人代表:竺延风;
    3、注册资本:叁拾柒亿玖仟捌佰万圆整(379,800 万元);
    4、经营范围:汽车及汽车配件、小轿车及小轿车配件、旅游车及旅游车配件、汽车修理、动能输出、机械加工、建筑一级;
    5、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6、履约能力: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于本公司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其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帐。
    (二)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地址: 高新区蔚山路4888 号;
    2、法人代表: 竺延风;
    3、注册资本:壹拾陆亿贰仟柒佰五拾万圆整(162,750 万元);
    4、经营范围: 开发、制造、销售轿车,旅行车及其配件,修理汽车,加工非标设备,机械配件,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销售;
    5、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上市公司;
    6、履约能力: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于本公司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其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帐。
    (三)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1、公司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
    2、法人代表: 竺延风;
    3、注册资本:柒拾捌亿壹仟贰佰万圆整(781,200 万元);
    4、经营范围:生产德国大众A 级系列和奥迪C/D 级系列轿车、奥迪V6 系列发动机及其总成、零部件,并销售自产产品、提供售后服务;
    5、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中外合资公司;
    6、履约能力: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于本公司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其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帐。
    (四)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1、公司地址: 长春市绿园区东风大街76 号;
    2、法人代表: 竺延风;
    3、注册资本: 柒拾玖亿捌仟伍佰万圆整(798,500 万元);
    4、经营范围: 生产和销售中重型载重车、整车、汽车总成及零部件、机械加工、仓储物流、汽车修理(应经专项审批的项目,未取得专项审批许可前不得经营);
    5、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6、履约能力: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于本公司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其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帐。
    (五)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1、公司地址:绿园区东风大街19 号;
    2、法人代表: 竺延风;
    3、注册资本: 柒亿圆整(70,000 万元);
    4、经营范围: 办理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内部金融业务及其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业务;
    5、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有限公司;
    6、履约能力: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于本公司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其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帐。
    三、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定价坚持公平、公正以及比价原则。如该种产品有国家价格,即采用国家价格;若无国家价格,产品价格根据市场的价格变化情况、所供货物的市场供求状况、供货数量及供货价格、质量、服务等情况,以书面协议、合同的方式进行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目的
    公司产品、劳务是为一汽集团公司生产的各类整车系列提供零件和总成配套一汽集团公司是公司长期和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由于公司生产场所处在一汽集团公司厂区,生产经营所需的能源包括水、电、气等,必须由一汽集团公司提供;公司利用一汽集团公司采购网络,采取统订分购形式,进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因此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大金额的关联交易。
    2、交易对公司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坚持公平、公正以及比价原则,是必要的、不可避免的;该项关联交易可充分利用一汽集团公司的优势,节约公司的材料采购费用,降低生产成本和物流成本,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生产效率,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
    五、审议程序
    1、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但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所以全体董事在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将该议案直接提交200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之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叶韶勋先生、李一军先生、齐二石先生、邴正先生认为:公司与一汽集团公司签订的《采购协议》、《销售协议》、《承揽加工协议》、《服务协议》,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的需要,将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及结算程序,保证财务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明确权利和义务,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鉴于上述原因,我们同意将《200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案提交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该项关联交易可充分利用一汽集团公司的优势,节约公司的材料采购费用,降低生产成本和物流成本,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生产效率,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公司认为是必要的和不可避免的;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于2003 年4 月9 日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签订了采购协议、销售协议、承揽加工协议、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届满后,如甲、乙双方对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无异议,本协议将自动延长。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长春一汽四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4 月14 日 |